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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儿童大病医保试点扩至榕全市
来源:福州日报 2011-08-29 编辑:唐丽萍

为洋洋一家减负的“政策”正是我省去年开始试点的农村儿童大病医保。去年8月,我省出台《福建省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最先在福州福清市、莆田仙游县、南平建瓯市试点。今年起,这一政策试点范围已扩大到福州市所有县(市)区。

根据实施方案,0~14周岁(含14周岁)的参合儿童,若患有儿童急性白血病或先天性心脏病,均可申请享受大病医保。这两类疾病治疗费用按病种付费,白血病定额8万元,先天性心脏病定额2.5万元,个人只需自付定额标准的30%。以先天性心脏病为例,个人只用缴纳7500元,剩下70%的费用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对于农村医疗救助对象,除了新农合基金支付70%外,医疗救助资金还将支付定额标准的20%,个人则只需自付一成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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