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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儿童大病医保试点扩至榕全市
来源:福州日报 2011-08-29 编辑:唐丽萍

申请流程和咨询电话请看清

记者28日从市卫生局获悉,目前已有5名参合患儿获得定额补偿,补偿金额共计8.75万元;还有21名患儿已通过申请,目前正在定点救治医院接受治疗。由于该政策今年刚开始在全市范围推广实施,不少患儿家属并不知晓。对此,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符合条件的患儿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流程如下:1.在县(市、区)医院初诊筛查,填写转诊申请单,将患儿转诊至定点救治机构,确诊后将符合条件的收治入院。2.患儿家属在确诊5日内,回参合地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3.患儿办理入院手续后,按定额支付标准的30%(医疗救助对象按照定额标准的10%)缴纳住院费(白血病患儿费用可分次缴纳)。

有关大病医保的具体申请事项,患者家属可向当地新农合管理中心咨询。福清市:86070766,长乐市:27936666,闽侯县:22078660,罗源县:26839590,闽清县:22358001,永泰县:24857278,连江县:26182952,仓山区:83479103,马尾区:83982766,晋安区:83992548。

(福州日报记者 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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