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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交高峰期发车间隔不超5分钟
来源:福州日报 2011-09-01 编辑:唐丽萍

线路更改,站牌却未及时更新;高峰时段,公交车久等不至……这样的情况,不少市民都遇到过。记者31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获悉,为规范公交运营秩序,本月起我省将正式执行《福建省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规范(试行)》以及《福建省城市公交首末站标准化建设推荐方案(试行)》,细化规定公交运营以及服务的具体标准。

高峰时段发车间隔不超过5分钟

新服务规范明确指出,线路运营发生变化,应提前5天向社会公告。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掌握客流变化及车辆运行状况,保证正常的发车间隔,高峰时段发车间隔不超过5分钟。此举将促进各公交运营者加密上下班高峰时段公交车的发车密度。

公交经营者应建立服务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等联系方式,对乘客的投诉应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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