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多家知名企业涉嫌多种价格欺诈
来源:东南网 2011-10-21 编辑:黄水来
B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 在对餐饮酒楼的检查中发现,少数餐饮企业未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甚至虚构原价误导消费者;在对主要建材市场检查发现,建材市场标价较混乱,一些企业降价未使用降价标价签: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 【点名】 9月27日,厦门海港大酒楼有限公司在执行价格法规方面暴露两个问题:第一,该公司在酒楼门口放置全新自助午餐价格标示牌:“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全新自助午餐原价98元/位,现价58元/位;“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全新自助午餐原价128元/位,现价78元/位。经查,该公司从未以所称的原价交易过。第二,该公司酒楼部分点菜簿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如未标示“价格举报电话12358”字样内容。喜盈门在销售诺亚沙发过程中,标示原价25800元,现价12800元,经查实,该原价在该店并未销售过。红星美凯龙五缘湾店在销售中,标示“摩恩水龙头(型号4727)+淋浴喷头(型号2807),原价2376元,工厂补贴价698元”,经查实,该原价在该店并未销售过。北京集美家居在销售中,标示“宜华YH-C003(床+2床头柜)原价5434元,现价2900元”。经查实,该原价在该店并未销售过。吉家·家世界在销售中标示“意达尔特沙发原价9900元/套,特价5980元”。经查实,该原价在该店未销售过。 【说法】 按规定,经营者在促销中标示的“原价”必须是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按规定,对于价格欺诈行为,价格主管部门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厦门海港大酒楼有限公司、喜盈门、红星美凯龙五缘湾店、北京集美家居、吉家·家世界等企业已涉嫌构成《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一项所列的价格欺诈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所列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物价局已责令整改并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