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多个自建保障房项目陷入停滞
来源:广州日报 2011-10-23 编辑:唐丽萍
方式:可以单位间合作开建 虽然广州到目前为止真正开建保障房的单位不多,不过还是有不少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非常关心如何申请开建保障房。 “不一定要都有地有资金才可以开建保障房,也可以有地无资金的单位与有资金无地的单位合作开发。”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其实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国有和民营企业自行筹资建设;二是院校、事业单位自行建设;三是政府出资,企业代建。 “单位要先把方案报到市住房保障办,市住房保障办初审后交市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人士透露,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程序其实并不复杂。 规定:不能建设豪华保障房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透露,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以满足居住需求为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的保障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标准、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项目开发协议执行,规划设计方案(建设标准)须报市住房保障办备案,这也意味着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等都不能面积超标,变为豪华保障房。 更重要的是,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严格按《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和即将出台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虽然可以优先向本单位职工供应,但供应对象必须符合广州市住房保障条件。职工须按照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方可取得申购或租住资格。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房源须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备案,经济适用房项目在销售前必须按照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的有关要求申办销售前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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