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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离退休人员11月认定养老金资格
来源:福州日报 2011-10-26 编辑:唐丽萍

企业离退休干部(含“512”干部)领取养老金资格认定工作由单位主管局负责;居住在异地的离休干部由当地街道(乡、镇)以上政府或老干管理机构认定盖章。

此外,长期住院的退休人员可委托家属或他人持退休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近期医院缴费结算单到市退管中心办理认定手续。

“下落不明”的人员由街道、企业、单位主管局汇总上报市退管中心,市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去向落实后再予以恢复发放。

各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定结合本地情况执行。

(福州日报记者 卓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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