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热点>时政要闻 >正文

国务院:明年上海试点增值税改革
来源:中新社 2011-10-27 编辑:唐丽萍

中新社北京10月26日电 继中国总理温家宝表示对宏观经济政策“适时适度”“预调微调”之后,26日中国宣布对自己的“大税种”——增值税制度进行改革试点。

当天,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在经济发达的上海,中国将先在该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同时,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作出上述决定的前一天,温家宝在天津主持召开天津、内蒙古、江苏、山东四省(区、市)经济形势座谈会时表示,要把握好宏观经济政策的力度、节奏和重点,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微调。对于财税政策,温家宝称,“要完善财税政策,大力推进结构性减税。”

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26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明年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可以理解为对温家宝在天津表态的“呼应”。它也是中国完善税收制度的重要一步。新增两档增值税低税率,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以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降低税负。

1 2 下一页

首页> 国内热点>时政要闻 >正文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