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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出台跨区域赴台新政策
来源:新华网 2011-11-11 编辑:林洪熙

通知规定,各赴台游组团社组织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大陆居民跨区域赴台团队旅游,不得在注册经营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开展招徕、宣传;单一机构组织委托的跨区域赴台旅游团,组织机构及其委托的组团社不得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招徕,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由本系统分支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代为组织招徕。

通知明确,赴台游组团社违反规定组织或承接跨区域赴台游团组,以及为非直系亲属关系的大陆居民提供赴台游服务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暂停赴台旅游业务1个月、3个月、6个月的处理;造成重大服务质量事件的,暂停其赴台旅游业务1年;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其经营赴台旅游业务。

自2008年7月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湾团队旅游以来,截至今年10月底,累计赴台团队旅游人数已达到282万人次。此次跨区域组团政策的出台,将会更加便利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促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持续健康发展。(记者陈键兴、钱春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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