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购房不成定金难退工商局帮忙
来源:东南网-海峡都市报 2011-11-12 编辑:林洪熙
今年7月份,美籍华人邵先生回国探亲期间,通过广告宣传参加山东乳山金鼎房地产驻福州接待处组织的前往山东银滩看期房活动,邵先生对期房周边环境十分满意,于是就决定购买一套,并交了定金5万元人民币。 回美国后,邵先生又于10月份从境外汇入5万美元购房款。随后,因其美国公民身份不符合政府关于境外人员购买房产的政策,开发商告知劭先生无法购房,导致其5万美元购房款不能结汇。 既然房子无法买了,邵先生就决定不买了,但为使5万美元购房款成功退回,邵先生要求开发商取消购房协议并退还定金,可山东乳山金鼎驻福州接待处却迟迟不肯办理退款手续。 福州鼓楼工商局西营里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经了解,邵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按规定,劭先生不符合境内购房条件,但责任不在邵先生,不算违约。而且,山东乳山金鼎房地产及福州接待处也未尽到提醒和告知的义务,应负有一定责任。 在工商部门调解下,邵先生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并顺利取回定金。 (海峡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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