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实施全岛放开政策优惠超特区
来源:福州晚报 2011-11-21 编辑:黄水来
福州新闻网讯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同意平潭实施全岛放开,在通关模式、财税支持、投资准入、金融保险、对台合作、土地配套等方面赋予平潭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 新兴海岛城市 人口将达百万 去年7月,省政府正式向国务院呈报《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请求国务院予以研究批复。 总体发展规划期限为2009年至2030年。规划期末,人口规模将达到100万人,成为生态宜居新兴海岛城市。 其中,2009年至2012年为开发起步阶段。 2013年至2020年为全面开发阶段。这一时期,以高新科技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布局合理、协调发展、具有特色的两岸合作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商务文教、港口经贸、旅游休闲等功能区基本形成,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现代化的新兴海岛城市初现雏形。 2021年至2030年为发展完善阶段。经过20年的发展,交通便捷、配套设施先进、生态良好、生活舒适的两岸人民共同家园和生态宜居岛基本建成。 根据《总体规划》,实验区发展定位是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的示范区、海峡西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先行区、海峡西岸生态宜居的新兴海岛城市。 依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发展定位和总体目标,中国第五大岛平潭岛内的开发建设采用组团推进、分时序开发的空间发展模式,构建科学布局、分工合理、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四区多组团”功能布局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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