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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厦开办养老服务机构明年有门槛
来源:东南网 2011-11-29 编辑:黄水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1月29日讯 (记者 郑友贤)必须配备营养师、持有岗位证书的护理人员的数量不能低于一定比例、有相应章程和管理制度……今后,在厦门开办养老服务机构将有“门槛”。昨日,厦门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厦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年度考评不合格 将限期整改

厦门已逐渐步入老龄化城市行列。截至2010年底,厦门共有户籍人口180.9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23.4万。目前,厦门共有养老服务机构35家,总床位5072张。其中,公办养老院5家,床位1852张;民办养老院30家,床位3220张。

此次,厦门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这一地方性管理法规。因考虑到规章的不易变动和简洁精练特点,《办法》在立法时不少具体的标准和数据并未明确。民政局将在明年元旦前出台配套措施,明确床位数、开办经费等具体标准。同时,民政部门将制定年度考评和等级评定制度,年度考评不合格的,将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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