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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出台13条措施支持台企发展
来源:东南快报 2012-01-04 编辑:黄水来

本报讯(记者郑旭光通讯员王光慧)昨日记者获悉,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新出台了《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工商行政管理措施(试行)》,从简化放宽准入条件和手续、加强企业维权和服务、探索两岸工商管理协作机制等三大方面,出台13条措施支持台资企业落户发展。

这13条措施包括向台商投资企业全面开放投资行业、放宽住所登记和到资延期申请、允许台商在店牌店招中使用繁体字等,并将台湾投资者以其在境外第三地设立的公司名义来岚投资的视同台商,允许享受各项优惠政策。此外,措施还提出将加强同台湾企业登记管理机构或代理组织沟通和合作,建立两岸企业准入联合管理制度和打假协作制度等,探索“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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