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第61次主任会议召开
来源:东南网 2012-01-18 编辑:黄水来
东南网-福建日报1月18日讯(记者 兰锋 郑昭) 1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一次主任会议在福州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兰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庄先、张广敏、张健、李红出席会议。 会议经研究,确定了常委会各位副主任的分工。 孙春兰在讲话中说,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主题主线, 按照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各项部署,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应有作用。 孙春兰指出,新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围绕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来谋划和推进,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依法履行各项法定职责,确保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相关决议落实到位。一是要准确把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明确新形势下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重点,在继续加强经济立法的同时,更加突出社会领域立法、文化立法和涉台立法,不断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二是要围绕“十二五”规划、《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实施,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三是要紧紧围绕福建发展、海西建设和民生领域中的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问题,认真讨论有关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定、决议,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四是要更加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立足各自岗位作表率、比贡献,充分发挥代表在推动科学发展、反映社情民意、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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