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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宏进获赔118万元 被告不满上诉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2012-01-21 编辑:林洪熙

据法官介绍,原告北京某广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是方宏进的前妻于红伟,但实际经营者是方宏进。

2007年3月中下旬,方宏进的公司与河北某食品公司约定,由前者在其买断的央视2套《欢乐家庭》栏目贴片广告时段内播出后者的方便面产品广告。当年5月1日至6月1日在《欢乐家庭》贴片广告时段内,方宏进的公司为其产品播出了共计50分钟的广告。按央视公开报价,该组广告价格为2602400元。广告播出后,某食品公司没有履行付款义务。

2010年5月,方宏进的公司起诉到法院。2011年12月14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当事人均未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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