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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新政策鼓励海归来闽创业
来源:福州日报 2012-02-14 编辑:黄水来

“高”“尖”项目或人才享“特权”

新政策支持留学人员企业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科研基金和引智项目,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优先给予扶持。对留学人员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或省级以上研发中心的,当地政府给予一定资助,对进站工作的博士后给予适当补助。

留学人员可以专利、专有技术和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经评估的最高作价金额可达注册资本的70%。留学人员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和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及在境内外挂牌上市的,当地财政可给予一定奖励。留学人员在本省申请专利的,可按政策规定享受国家及我省专利资助及PCT资助。

来闽创业留学人员可按本人实际业绩和能力,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确认其在国外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不受原有级别的限制,可破格评审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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