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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摧毁地沟油犯罪利益链条
来源:新华网 2012-02-24 编辑:黄水来

问:三部门为什么要联合下发这个通知?

答:在开展打击“地沟油”犯罪破案会战中,各地集中破获了一批大要案件,公安机关均查实“地沟油”流向食用环节,但由于原料来源、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多样化,“地沟油”鉴定检测问题比较复杂,目前尚缺少统一的鉴定检测标准。基层办案部门在案件的定性、法律适用方面需要进一步统一规范。

目前,各地侦破的案件已陆续移送起诉、审理,为充分体现对“地沟油”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地沟油”案件的法律政策,确保案件的顺利侦查、起诉、审判。

《通知》的核心内容在于,明确了用“地沟油”生产、销售“食用油”的性质,公安机关查实利用“地沟油”作为原料生产“食用油”的,即依照刑法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样,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即依照刑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是一部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公安机关将按照《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案件侦办工作,确保犯罪分子依法受到严惩。同时,《通知》形成了对此类违法犯罪的有力震慑,也为公安机关深化打击“地沟油”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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