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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郊现"无理由"延期交房引发不满
来源:新华网 2012-02-24 编辑:黄水来

“开发商主动违约延期交房,规范合同基本都约定到一定时间尚未履行交房义务的,买房人可根据合同要求退房并受法律保护,那么为什么不少业主还是一边抱怨一边等待交房呢?”采访中我们也把这样的疑问抛给了多位受访者,得到的答案不尽相同,可各种观点都很有代表性。上文提到的黄先生表示,2010年中他购买通州房产时成交价格在25600元/平方米,现在通州房价普遍跌至15000元/平方米左右甚至更低,退房对他这种情况而言求之不得。而对于不少在2009年底买房者来讲,现在退房的确是“得不偿失”。

当时买房的价格正是在房价疯涨之前,价格还算公道,现在郊区房价即便下滑厉害,可离当初的买房价格还是有一定上升空间,现在退房获得的违约金基本都在每日万分之一左右,甚至比银行存款利息还低,对买房人而言显然更亏,因此不少购房者虽饱受“延期之痛”可还是宁愿等待交房。

谈及“延期交房”现象,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的话可谓切中主题,她认为,由于去年以来楼市调控政策的愈加严厉和长期持续,在这一政策环境下,许多开发商如今都面临严峻的资金考验,尤其对于一些实力较弱的中小开发企业,资金更是一道难过的“坎”。这道“坎”随着销售的长期滞缓如今难免“影响”到购房者,开发商工程款不结清,抑或其他原因,造成逾期交房或质量不合格马虎交房,未来都将会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这也提醒买房人,在当下买房须擦亮慧眼,选择品牌价值和诚信度较高的楼盘谨慎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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