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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郊现"无理由"延期交房引发不满
来源:新华网 2012-02-24 编辑:黄水来

“如果不是不可抗力,开发商对延期交房一般是没有什么可解释的。”张春杰律师说,开发商可能会以办手续需要时间、材料供给不到位等多种原因解释为什么会延期交房,但这都不该是理由。交房日期也是市民选择楼盘的原因之一,开发商就应该把所有的可能性估算进去,再给出一个较为合理的时间,即便出现意外,延期时间也不应该很长。

北京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陈述律师认为,原则上开发商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开发商应承担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违约金赔偿甚至解除合同的责任。陈述表示,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人有合同解除权。“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购房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房价款、利息并赔偿损失。”多位律师采访中还特别提醒,“开发商往往将市政施工作为‘不可抗力’来推托自己的逾期交房责任,但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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