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两千多米隧道至少132处漏水
来源:三湘都市报 2012-03-07 编辑:黄水来
漏水正常?“国标”说不! 曾被六度整改,暗存维护隐患 “营盘路湘江隧道的设计原则是‘排水式地下隧道’,即允许渗水正常排放,国际标准是每米隧道接受0.5-0.8立方米的渗水量,目前营盘路隧道的渗水量没达到这个标准。”2月14日,就在隧道渗漏水传闻闹得沸沸扬扬之际,隧道业主长沙市环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主持召开治水专家会,会上施工方中铁隧道集团总工程师洪开荣如是说。 他的说法引来众多网友的质疑,记者查阅防水“国标”文件时也发现,其所说的“国际标准”与“国标”出入较大。 隧道渗漏水难达“国标” 据悉,2002年4月1日,经国家建设部发文,正式实施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并明确“本规范适用于地下建筑工程、市政隧道、防护工程、地下铁道等防水工程质量的验收”,成为地下防水工程的“国标”。而由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设计的营盘路湘江隧道防水等级为国家二级标准。 记者查阅“国标”发现:地下工程防水二级标准为“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除工业与民用建筑外,“其他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6‰,整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2 平方米,任意100平方米防水面积不超过4处”。 值得注意的是,《国标》明确规定的地下工程防水最低等级—4级的要求也是“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但记者2月22日在营盘路湘江隧道里拍摄的视频显示,已经明显出现线流。 为此,记者3月6日致电长沙市住建委下属机构隧管所联系采访,该单位表示,目前隧道仍由施工方管理,尚未移交。随后,记者致电施工方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营盘路隧道总工程师姜永涛,他声称自己在外地,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