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会公布去年8大消费维权事件
来源:东南快报 2012-03-16 编辑:唐丽萍
6.招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志愿者为更好地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消费维权,省市消委会共同开展招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志愿者活动。 7.妥善解决群体投诉事件在去年受理投诉工作中,妥善解决群体投诉成为一大重点。 在处理福州“泰一”足浴城老板卷走会员费一案中,省消委会做了大量调查工作,多次约谈“泰一”负责人。“泰一”最终将会员费一一退还给40多名会员。 莆田市多家业主投诉莆田市某地产公司价外收取200多户业主水、电、气费每户4000多元,莆田市消委会发挥律师团的作用,积极参与纠纷调解,最终退还消费者80多万元,避免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此外,三明“展源样本”七年购房纠纷和福州的一起20年前的肺癌遗案,2011年,在省消委会的关注和律师团义务法律的援助下,终于又得到法院的重新立案受理。 8.加强与港澳台等地消保委合作2011年,省消委会与港澳台、上海等地的消保委联合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合作机制。双方共建异地消费投诉合作互动“绿色通道”,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好的消费维权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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