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4类农副产品重点项目可获补助
来源:福州日报 2012-04-08 编辑:黄水来
福州新闻网讯 我市今年拟对全市农副产品加工重点项目进行补助,涉及果蔬及食用菌加工业、粮油糖加工业、肉蛋乳加工业、茶叶加工业等4类项目。相关企业可向县(市)区经贸局申报。有关申报工作将于6月30日结束。这是记者7日从市经委获悉的。 申报上述4类项目补助的单位应为规模以上企业,其2011年度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申报的重点项目新增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新增产值1000万元以上(罗源、永泰、闽清以上标准减半)。我市将对列入市级和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重点项目;纳税关系在市(区)的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科技含量高、能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对周边农户带动效应大的重点项目;当年投资额千万元以上的项目;属于福州市的传统优势产业或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今年我市农副产品加工重点项目补助标准分5档,即30万元、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主要依据上年度上缴税收以及项目投资额、新增产值和现场核查、专家评审意见等确定项目档次。项目的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申报企业上年度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对项目投资额超千万元,企业上年产值、税收均增长15%以上,且属该行业第一的龙头企业,以及科技含量高、企业成长性好、对农户带动效应大的企业,视情再给予奖励。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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