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推随油征汽车燃料使用费
来源:东南网 2012-04-11 编辑:黄水来
东南网4月1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外有朝野“立委”提案、内有计算误失须退费压力,“行政院长”陈冲昨天表示,汽燃费改采随油征收“符合我的想法”;“交通部长”毛治国也首度松口说,若短期不实施能源税制,将启动随油征收制度设计、近期提出讨论。 毛治国表示,“交通部”目前规划A、B两个方案,A方案为“财政部”能源税若可在短期内实施,则将并入汽燃费一并征收,避免民众历经先采随油征收,之后再并入能源税的两阶段过渡时期,“避免动两次手术”。B方案则考量能源税若无法在短期内上路,“交通部”将启动随油征收制度设计。 “路政司长”陈彦伯进一步解释,未来若采随油征收,需考量公共运输可能涨价,须研究补贴方式,地下油行混乱等难题,需与“经济部”、“财政部”、“农委会”、“环保署”等相关单位讨论。 陈彦伯指出,汽燃费在1961年7月到1962年8月,一度改采随油征收,当时因免征汽燃费的农渔业用油流入车用油市场,产生流用问题,随油征收一年两个月期间,期间实际征收到的汽燃费仅六成五,影响公路养护财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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