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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石狮市交通局副局长贪污落马
来源:东南网 2012-04-13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都闽南版4月13日讯(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黄绍颖)少则三五千,多则两三万,每逢春节,便有工程承包商不断“进贡”……原石狮市交通局副局长李某在上任的5年间,以这样的方式收受贿赂18次,共计25.6万元。不料,李某在法院庭审时当庭翻供,只承认其中的9.4万元,对于大部分赃款拒不承认,也不退赃。

记者从石狮法院获悉,在法院前日查封了李某的房产之后,其亲属昨日表态将代为退赃。而针对贪官“不退赃”的问题,石狮法院将通过强制执行一追到底。

春节忙收礼 18次收25.6万

李某今年57岁,石狮人。从2002年4月起,他担任石狮市交通局副局长,分管工程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工程质量管理、路政管理等。

为了在承包工程时得到关照,不少承包商纷纷向李某行贿。从2006年开始,承包商王某就连续5年6次行贿,多数选择在春节期间,最少1万,一般2万至3万,有时送到李某家的楼下,有时直接送到交通局办公室,前后一共“进贡”了14万。

法院审理查明,在2005年至2010年间,李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承包商王某等7人共18次的贿送,数额多达25.6万元。

2010年11月29日,石狮检察机关对李某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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