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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副产品平价店管理办法出台
来源:东南快报 2012-05-08 编辑:唐丽萍

当平价商店所在市、县市场价格回落到规定的涨幅以下并平稳运行超过一周时,平价商店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决定停止执行平价商品销售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另外,在价格平稳时期,也鼓励平价商店经营者按照自愿原则以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销售平价商品。当农副产品市场出现严重供大于求、价格大幅度下跌时,鼓励平价商店经营者以不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收购农副产品。

《办法》还要求政府对经营者因执行控价任务的损失,按照“先控后补”的原则进行补贴,结算比较方便。为平价商店提供鲜活农产品运输的车辆,全部免收道路通行费,并允许24小时城内通行和停靠。

华威集团副总经理张新友表示,之前平价直通车等举措的执行并没有明确的标准,主要是看经营者自己的需要和意愿。物价局相关人士称,该《办法》规定的门槛简便易懂,执行起来也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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