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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公务员有社区工作经历优先
来源:东南快报 2012-05-28 编辑:黄水来

 
《意见》指出,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图为金山金洲社区志愿者为社区小朋友上国学课

我省打出“组合拳” 加强改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

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在同等条件下,应将社区工作经历作为优先条件;社区居委会成员财政性生活补贴由各市、县(区)政府统筹解决,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县(市、区)要出台社区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事……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建设为着力点,出台“组合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努力使社区工作关系进一步理顺,管理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工作力量进一步充实,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

本报昨日邀请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赖瑞福为读者详细解读该《意见》,他说,“此次出台的《意见》,很多内容都是首次提出,可谓‘亮点纷呈’。”

《意见》还针对我省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实施“新规”。如:辖区人口较多、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可视情况建立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由当地政府聘用。2012年,福州、厦门、泉州等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先行先试,然后逐步推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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