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公布
来源:东南网 2012-07-20 编辑:唐丽萍
【卫生与社保】 建议:确保农民工社保跨城乡、跨地区“无障碍”接续 针对农民工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报告建议:可依托社区医院,建立输入地农民工健康档案建设制度,对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进行健康档案建档或登记工作。 城镇社区、社区医院、用工单位三家应联合负责农民工健康档案的建立或转接登记工作,争取在“十二五”计划期间达到70%以上。对已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要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系。对于流动性较强的农民工,允许其选择参加新农合。对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实行灵活的参保措施。 对于健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报告建议:应该将农民工平等纳入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中,让他们平等享受基本保障权益;一些明显带有地域歧视色彩、仅对本地居民开放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政策也应适用于农民工。并确保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在跨城乡、跨不同统筹区之间实现“无障碍”转移接续。 此外,应将由卫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业务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经办,以统一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方便农民工医疗保险关系的转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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