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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救人被判违反交规续:交警复核
来源:大河报 2012-08-04 编辑:唐丽萍

李舒舒为了救雯雯,右脚被车轧伤,但当时的情况,容不得丝毫的犹豫。

救人者与被救者均被轧伤,警方认定救人行为“妨碍交通安全”

阅读提示

广东佛山16岁少女李舒舒为救一名即将被货车撞上的1岁女童,冲上马路将其推开,致右脚被碾压骨折。网民称李舒舒为“最美打工妹”,当地也为其申报了见义勇为奖。然而,近日,当地交警对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认为李舒舒为了制止女童横过马路,“实施了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对女童和自己受伤均负25%的责任,随即引发社会热议。不少人认为,认定书没有充分考虑李舒舒见义勇为的事实,更有论者认定警方机械照搬法律条文。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该局已责令佛山顺德交警部门启动事故认定复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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