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回3元时代
来源:东南网 2012-09-20 编辑:唐丽萍
相关新闻 明日零时起打车多付3元 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涨回历史顶点,每车次加收3元 晨报讯(记者 巫菁 通讯员 龚晓凤)从明天起,厦门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将步入3元时代。也就是说,打一趟车,至少要花11元。 带来这一变化的原因是成品油的上调。根据厦门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5.45元、6.45元、7.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可分别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2元、3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2012年9月11日零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我市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由7.16元/升上调至7.59元/升。为更好地疏导成品油价格变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保障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厦门市物价局决定自2012年9月21日零时起,调整我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即每趟营运在计价器显示金额之外,再向乘客加收3元的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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