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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小投入大保障 215万人享大病保险
来源:新华社 2012-09-22 编辑:唐丽萍

据新华社厦门电 厦门市集美区的居民姚秀最静静躺在病床上,她现在需要做的是配合医生做好治疗。

罹患恶性淋巴瘤的她经历过两次抢救,花费近30万元,不过她不需要再为钱烦恼了。两年来,她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大病保险报销了15.74万元,占到政策允许范围合理费用报销65.11%。

厦门作为全国较早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地区之一,通过15年探索,已探索出一套独到的厦门模式。

“小投入大保障”探索

早在1997年,厦门已为全体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建立了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并在2007年开始探索通过社会公开招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额医疗保障服务方式。大病保险费每人每年10元,由基本医保基金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副市长李栋梁说:“不论你是本地、外地,还是城市、农村的,都能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目前厦门市的大病保险,以全体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为保险对象,全员参加大病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15万人,参保率超过98%,其中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总保障额度分别达36万元、31万元,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5%、75%。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钦辉说,只要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1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分别报销95%、75%,补充医疗保险大大降低了参保人因病返贫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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