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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近30城市微调住房公积金政策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2-11-07 编辑:唐丽萍

实际上,在此之前,已有多个城市调整公积金政策,自本月1日正式执行的江苏镇江住房公积金新政规定,公积金申请贷款额度最高可达80%,而且子女买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部分进行还贷。10月20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自2010年楼市调控以来最大一次调整,武汉市民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除此之外,大连、深圳等城市将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两成,厦门、芜湖、合肥等地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且上调幅度普遍在15%至25%之间,广东省异地互贷城市增至9个,湖南长株潭、河北、辽宁等省市也于此前先后实施“异地互贷”。

“在楼市调控背景下,各地商品住宅成交量萎缩,而今年以来,在限购仍为调控‘红线’的背景下,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可以更为积极的鼓励刚性需求入市,因此,公积金购房政策也成为地方政府密集调整的主要手段。”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张絮认为,目前,进行公积金调整的城市,主要方式基本都是提高贷款额度和降低首付比例等。但近期政策调整的方式逐渐多样化,与之前的仅提高贷款额度相比,放松的空间更大,购房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和使用方面更加灵活。对刚需购房者影响明显,大幅降低了刚需的购房成本,会释放一部分年轻群体的购房需求。

“公积金贷款调整的受益对象特定,支持刚需人群,其政策出发点也正符合当前房地产政策的调控方向。”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比其他政策,公积金方面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决策,具有一定自由度。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认为,这些调整政策“不仅可以对市场释放微调信息,也不会影响限购限贷的政策底线,目前来看是地方政府微调起来最容易的执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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