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违规承包信息工程最高罚3万
来源:东南网 2012-11-21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1月20日讯(记者 薛辉) 今后,我省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将有管理规范。若出现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就承揽工程的现象,建设单位将被处以3000元至3万元罚款。昨日记者获悉,《福建省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据悉,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实施监督管理(隶属中央和军事系统的除外)。 《管理办法》明确,信息系统工程集成单位应当依照信息系统工程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集成,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和质量,并对集成质量负责,履行质量保修义务,保修期不得少于两年。 《管理办法》明确了法律责任,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出现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未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实施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活动;或未组织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将工程投入使用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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