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获死刑坦白交代20年前命案
来源:北京晚报 2012-11-26 编辑:黄水来
石景山人刘书魁因抢劫并杀死被害人,而被法院判处死刑。在最高院核准期间,刘书魁又坦白交代了一起20年前的杀人案。今天上午,刘书魁因涉嫌犯抢劫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 “律师,我弟弟又坦白交代了一起案件,能不能获得减轻处罚啊?”开庭之前,刘书魁的姐姐流着泪询问辩护人。辩护人有些无奈地告诉她:“你想,上次审的时候他只杀了一个人,杀一个人判死刑的都多的是,这次他虽然坦白交代了,但又多了一条人命。我只能尽力辩护了。” 刘书魁今年52岁,石景山五里坨人。他在2005年8月5日就因妨害公务判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2008年3月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在2009年4月,刘书魁被提前刑满释放。从监狱里出来仅仅3个月,刘书魁的高血压又犯了,再加上家庭矛盾,于是就产生了抢劫的想法。“我对孩子说,叫你再也看不到我。”刘书魁说,他从报纸上看到卖钢琴的广告,于是和被害人张某联系。 2009年7月7日11时许,刘书魁携带手套、尖刀等作案工具,戴着墨镜和帽子,来到张某家,他以购买钢琴要看货的名义,进入被害人张某的房间内。看到只有张某一个女性在家,刘书魁就向张某要钱,张某不从并大声呼救,于是刘书魁用电线勒颈部等暴力手段,致张某死亡,后抢得张某100元及手机、MP3等物,所抢物品价值仅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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