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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办法
来源:东南网 2012-11-28 编辑:唐丽萍

每年将投入4000万元

厦门的这一标准,在国内领先。

记者了解到,目前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的城市,并不是很多。而且,各地制定的补助标准,没有统一。

如石家庄市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可领取的生活补助标准是50元。上海对一户多残家庭中有2名残疾人的,每户每月给予100元补助;有3名残疾人的,每户每月补助200元;有4名及4名以上残疾人的,每户每月补助300元。

可见,相较于外地城市,厦门每人每月300元的补助标准,目前在全国算是比较高的。

据悉,为了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政策,厦门预计每年要投入4000多万元。

温馨提醒

厦门市残联提醒,以下四类人员,不再重复享受上述生活补助:

第一类是,已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性养老待遇 (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第二类是已享受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政策人员。

第三类为在区福乐家园或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接受训练并领取相关补贴者。

第四类是政府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以及享受政府定期生活补助的其他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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