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两种"救命药"被纳入厦门医保目录
来源:海西晨报 2012-12-11 编辑:唐丽萍

[相关新闻]

先自费购药再获免费赠药,昂贵“救命药”工薪阶层难以负担

捐助模式被疑变相促销

海西晨报讯(记者 樊娟)治疗肺癌的易瑞沙,非低保患者自费服药5个月后可申请免费赠药;治疗结直肠癌的安维汀,患者自费购买6个月后有资格申请免费赠药……本报此前报道,每月动辄两三万的昂贵“救命药”,工薪阶层难以负担。慈善赠药项目给了这些患者一线希望,但是“先自费后赠药”的捐助模式,也被患者质疑是否是跨国医药企业的一种变相促销,诱导患者不惜老本买药吃。

是馅饼还是陷阱?

从纳入慈善援助项目的几种药物来看,以靶向性治疗肿瘤的药物居多。这种捐助模式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先自费购药几个月,从3个月到6个月不等,经指定医院由指定的医生定期检查,根据患者对药物反应来决定是否赠药,以及赠药持续的时间。

患者担心,如果决定选用这些药物,有可能在吃自费药期间就已经去世,或者吃完自费药后产生耐药性,无法获得免费赠药,同时赠药期间也可能因病情条件不符被中止赠药,这样花了大钱,获得的生存机会依然不高。

对于目前这种昂贵药物的捐助模式,民政部慈善司前司长王振耀曾表示,这个方式也只有在中国有,发达国家都是保险报销的,而中国,这些治疗肿瘤的药物多数都不在医保范围内。企业的这种捐助模式,有促进销售的一面,也有推动进入中国医保的一个因素,但是企业的慈善捐助活动是可以肯定的。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