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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出台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意见
来源:东南网 2012-12-14 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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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鼓励设花卉4S旗舰店 市政府出台意见,将设专门服务机构,引导建设花卉龙头企业

东南网-海都报闽南版12月14日讯(记者 周杨宁 朱加良)到店里购买鲜花和绿植,可以享受完善的售后和养护服务,相关服务还可以通过网络或电话实现。这样便捷的体验,有望在厦漳泉等周边城市出现。近日,漳州市政府出台《关于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意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创立4S旗舰店,拓展区域市场空间。

产业链不完善是漳州花卉产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生产规模受限,生产基地零散,管理、配送能力不足等。此次出台的意见一一提出应对之策。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漳州将建立健全的专门服务机构,引导企业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的专项资金,税务部门提供税收优惠。

漳州市政府提出,要将花卉苗木产业作为全市绿色增长的突破口,作为漳州市“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的基础产业和厦漳泉同城化的魅力景观产业。通过三至五年的建设,使漳州成为我国东南地区最重要的花木交易集散中心、国家级对台对外农业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亚洲地区重要的国际花卉苗木总部基地,不断提高漳州花卉苗木业集约化、标准化、外向化和产业化水平。

生产:

建立健全服务机构 规划建设产业园区

对此,《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花卉苗木行业管理和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各县(市、区)、开发区、台商投资区要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花卉苗木产业用地及发展规划。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建立健全专门服务机构,尤其在重点花卉苗木产区要设立副科级的服务机构。

《意见》还要求,各地要参照创办经济开发区的办法,用工业化的理念推动花卉产业的发展。按照规模化、智能化、设施化、园区化的标准,推动水仙花、榕树、兰花、仙人掌与多肉植物、绿化苗木(含珍贵树种)、观叶盆栽植物、药用食用花卉等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升级。划定水仙花原产地核心保护区域,稳定花卉生产经营用地,允许花卉生产经营户在现有和新规划产业园区内长期承包、租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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