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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追加支出1.04亿元补助特殊群体
来源:东南网 2012-12-14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12月14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省人大常委会今日批准了省政府关于2012年省级超收追加支出方案的议案。议案显示,今年省级收入预计超收10.49亿元,将全部安排追加支出,主要用于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其中有1.04亿元用于特殊群体社会保障补助。

这1.04亿元主要用于:医改前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县及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中,因当时未参加养老保险而不能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省级财政参照医改前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补助标准,安排补助0.3亿元;2009年6月30日前已实际关闭破产但未办理关闭破产手续的国有企业、县及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中,无力参保的退休人员,省级财政参照医改后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补助标准,安排补助0.54亿元;对全省无力参保的国有企业、县及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事业单位70周岁以上人员,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3600元发放养老生活保障金,安排补助0.2亿元。

此外,4.4亿元用于加强儿科和产科医疗机构床位建设、加强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综合亿元儿科设备配置补助、省属亿元医疗及康复设备补助;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补助1亿元;教育支出2.1亿元、计生支出0.1亿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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