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尿毒症患者每周可免费血透两次
来源:东南网 2012-12-15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2月15日讯(记者 李思玲)日前,福州市出台《关于开展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尿毒症患者优惠待遇试点工作的通知》,慢性肾脏病5期(尿毒症)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每周可在试点医院免费接受2次血液透析,此举将大大减轻患者负担。 市一、市二医院为试点医院 由于肾移植手术涉及肾供体及技术开展限制,大多数尿毒症患者主要选择长期按时在门诊进行血液净化,而长期血液净化治疗给患者和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为减轻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尿毒症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其因病致贫,福州市制定了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治疗优惠政策。 据福州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确定福州市第一医院和福州市第二医院为试点医院,凡第一诊断为慢性肾脏病5期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后,在试点医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疗,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每周可接受2次免费血液透析治疗,基本服务包含血管路及透析器各1套、透析液1人份、内瘘针2支、生理盐水3瓶,以及消毒耗材和血液透析操作、血液监测。基本服务包按照350元/次的定额标准(今后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适时调整),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90%,试点医院减免10%。 参保人员其他治疗需求,如增加血透频次或基本服务包外的辅助用药、检查以及输血等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在非试点医院接受血液透析的医疗费用,仍享受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不变。 持证到试点医院接受免费治疗 福州市医保中心提醒,符合定点救治条件的对象,可向试点医院提出申请,试点医院通过审核后,会在《福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尿毒症患者优惠血液透析服务证》(该证由市医保中心制定并发放)上签注接收意见,患者在接到通知后,再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就可按照试点医院的预约安排,持证到试点医院接受血液透析免费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