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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瞒报事故被处理责任人疑替罪
来源:央视 2013-01-05 编辑:唐丽萍

记者:他们为什么要把这三个伤者转移?

梁晓飞:没有说。

解说:山西中南铁路南吕梁山隧道爆炸事故到底死伤了多少?谁做出的瞒报决定?整个过程如何实施?一切真相仍然需要调查组一一查清。

董倩:这样的一个瞒报事故中究竟是谁在对外界进行瞒报,在今天下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12·25”事故第二次的媒体通气会上,我们看到临汾警方是这样介绍的。他们说:当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出警的时候,宋某、杨某等人拒不向出警民警提供真实情况,为了隐瞒事故的真相,宋某等人决定将8具遇难尸体转移到事发地以外的殡仪馆火化处理,将5名受伤人员送到其他市县医院进行救治。2012年12月26日的时候,宋某向6标项目部经理黄某电话汇报了此事,黄某没有按照职责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在临汾警方介绍的这一系列的相关事项中,宋某和王某等人是什么样的人呢?我来介绍一下他们的身份,他们分别是:中铁隧道集团二处6标段项目部经理、6标段项目部第六分部经理、党委书记和总工。那接下来我有问题请教一下王教授,就是您理解他们几个人处在一个什么样的职位?相当于一个什么级别的干部?

王锡锌:董倩你刚才念了那么多,做了那么多介绍,其实就我来理解的话,我想他们就是一个项目标段的包工头,所以这应该说是在一个项目中的,就管理层级来说是在第一线的,应该说是比较低的这种层级的。

董倩:那好了,我们刚才通过临汾警方的介绍,就是这几个项目的包工头,他们可做了不少、非常大的而且是这种动静也很大的事情,比如说要把遗体转移到外地去火化,把伤员转移到外地去进行治疗,而且都是368公里以上这样的距离,您觉得如果按照包工头他们这样的身份、他们的职权、他们的能力、他们调用资源的这种可能性,有没有可能完成这么大动静,这么大的一个长途运输的工作,您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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