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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型“地沟油”为猪下水所制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3-01-07 编辑:黄水来

鉴定难

查处此案件的难点之一是“鉴定难”。目前食用油检测主要包括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等几项,而此次查获的“地沟油”,如按这些常规检测,几乎全部合格。

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根据“两高”和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只要有证据证明是用“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理”炼制的,就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弥补了法律适用不统一和鉴定难的不足,最终将此“制油”行为认定为制作“地沟油”犯罪活动。

在这次“地沟油”案件中,批捕了两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并通过本案挖掘线索,促使南京雨花区、江宁区等地一系列“地沟油”案件告破。其余9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批准逮捕。共打掉制造地沟油黑窝点6个,缴获成品“地沟油”2.4吨、油渣饼1.4吨。

“我们在2013年尤其会重点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检察长葛晓敏表示,“老百姓最关切的问题就是我们工作的方向。我们也会从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线索中准确判断成案的可能性,坚决查办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背后的职务犯罪。”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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