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将开展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来源:东南快报 2013-01-07 编辑:黄水来
本报讯(记者 黄怡 通讯员 苏文土)近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将选择5个左右区域开展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以探索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创新发展模式,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县(市、区)级行政区、开发区、产业园区可于2月8日前申报。 据了解,试点区域目标为力争3-5年内,试点区域服务业增速高于GDP增速,形成一批主体功能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区域服务业中心、创新示范区和集聚区,涌现出一批竞争力强的服务品牌企业,初步探索形成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有效途径。 申报区域应具有较好的服务业产业基础,区域内原则上应当有一个或多个在全国、全省或者行业领域内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服务业集聚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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