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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中小学减负 下学期课程作息调整
来源:厦门日报 2013-01-14 编辑:唐丽萍

市教育局此前向本报介绍了将于下学期实施的减负规定(详见本报1月8日报道),要点是:从下学期起,小学和初中取消早读;小学不得于8:00前组织教学活动,上午放学时间不得迟于11:40,下午放学时间不得迟于16:30;初中不得于7:50前组织教学活动,上午放学时间不得迟于11:50,下午放学时间不得迟于17:35。

取消早读和上学时间的界定意味着,学校不得像以前那样层层加码,以小学为例,规定要求学校不得于8:00前组织教学活动,那么,学校可以要求学生提前5分钟到校,为上课做准备,但是,不得像过去那样,要求学生提前一二十分钟到学校早读,而且,只要在8:00之前到校,就不能算迟到。

此外,每周一的国旗下讲话可在8:00前进行。

针对上班顺道送孩子的家长希望能早点把孩子送到学校,市教育局表示,以小学为例,不得于8:00前组织教学活动,并不意味着学校8:00才开门,早到的孩子可以入校。同理,下午放学后,并没有关闭老师对个别学生解疑释惑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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