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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颁布实施
来源:东南网 2013-01-15 编辑:唐丽萍

32个县(市、区)划入重点开发区域

据介绍,该规划将我省划分为四大功能区,强调不同区域要依据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确定功能定位,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次序,完善开发政策。这四大功能区包括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

优化开发区域,主要指那些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包括福州、厦门、泉州中心城区等,共9个区。

重点开发区域,包括国家层面的海西沿海城市群和闽西北省级层面的产业集中区域,共32个县(市、区)。这些区域要提高集聚产业能力,加快推进城镇化,成为支撑未来全省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增长极。

限制开发区域是指以提供农产品和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并关系到地区生态安全的区域。

禁止开发区域是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7类,共197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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