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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司法维权:把好最后一关
www.fjsen.com 2011-02-23 11:43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在立案、审判和执行中特别指出,审理婚姻家庭关系案件中,要坚持妇女儿童权益优先,注重保护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离婚时无过错女方的权益;审理农村土地、山林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股权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案件中,注重保护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审理涉台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中,要坚持一个中国、平等保护、便利诉讼、案结事了四个原则,充分考虑海峡两岸在立法、民俗、现状等方面的差异;建立案件审判回访制度,有选择地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适时进行回访,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保证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

《工作机制》在工作制度中强调,法院与妇联、团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信息沟通与共享,总结部署工作,并适时确定专门课题进行调研。每次联席会议后,各方可就达成共识的议题形成会议纪要,以供参照适用;省法院适时组织对全省维权合议庭成员、妇联等组织的专职维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收集与妇女儿童维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印发各级法院及妇联、团委学习适用;对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带有普遍、典型意义的案例进行梳理、汇总、编发,形成案例指导制度;法院与妇联、团委设立联络员制度,加强具体工作联系,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转办案件,共同商讨、落实维权工作各项部署。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但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的纠纷,加强与妇联、团委协调,告知相关当事人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各级人民法院要及时总结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经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报道各地维权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撰文:本报记者 吴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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