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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妇女权益年度报告 十大热门事件逐一点评
www.fjsen.com 2011-03-02 09:29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适度超前 操作性强

  2010年10月28日,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珠海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适度超前,操作性强,主要有三大特色:一是将性别意识的理念融入到立法和妇女保护中;二是立法回归常识,从细节入手立法,保护妇女权益不是停留在口号上,使法律更具有可操作性;三是对妇女的司法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以法律固定下来,这在广东全省甚至全国都是首创。

《条例》针对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行了多次调研和完善,其中有多项创新,如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男女厕位比例,借鉴港澳经验设立妇女事务咨询委员会,将性别统计写入《条例》,发生家暴时妇女可申请人身保护裁定等,其中首次以法律形式规定男女厕所面积和女性厕位的数量应当不低于男性厕位数量1.5倍的条款最吸引公众眼球。

点评:在互联网上搜索“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你会发现这是一个传播面非常广泛,被各种媒体包括纸媒、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报道过的新闻,仅在百度上就能搜索到50多万个网页。

一个地级市的地方性法规,何以如此招人“入眼”?不可否认,规定男女厕位比例等内容放在标题上确实抓人眼球。但是,千万别轻言“标题党”,媒体这次的表现似乎更应归之于专业和敏锐。因为珠海市这部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确实亮点多多,具备了新闻所应具有的多种要素。

关于珠海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内容及特点,在媒体报道中已经有了很多介绍。其实,总结和探讨一部好的法律是如何产生的,同样会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珠海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为什么能够在务实的同时又做到超前,维权内容不断拓展、维权手段更加丰富,作为立法参与,这些都将是妇女权益运动中值得总结的宝贵经验。

我注意到,该条例特别规定了要成立妇女事务咨询委员会,其职责是向政府提供涉及妇女权益的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制定、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政府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显然,立法者认为有必要通过由专业人士组成的咨询机构来保证相关法律法规的科学实施。由此我们不难想象,在这部充满创新的地方法规的出台过程中,应该是活跃着很多专业机构和专家学者的身影,包括吸收了港澳地区的一些经验。

人们常说,妇女的权益保障与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标尺。一部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以其清新务实,敢为人先的姿态,让人清晰地感受到这个改革开放前沿城市浓郁的人文关怀气息。(陈本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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