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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经理自己批假见证女工维权之悲
www.fjsen.com 2011-06-28 07:35  刘凯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武汉一公司市场部经理张女士刚入职3个月就怀孕了, 32岁的张女士属于“高龄产妇”。她十分想将孩子生下来,但公司却对于她上班不久就怀孕的行为十分不满。张女士要求公司办理生育保险遭拒。拿到医院建议“公休3个月”的诊断书后,张女士写了病假条,自己给自己批了假,交给下属保存,并办理了工作交接。公司以她旷工为由将她开除。(6月27日《武汉晚报》)

张女士作为一名部门经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自己给自己批假,这种请假行为确实存在瑕疵,但是公司在女员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显然是违法之举,应当承赔偿责任。而且张女士自己给自己批假也事出有因。公司对其怀孕行为十分不满,既不为她办理生育保险,也不批准其休假,你让高龄产妇如何是好?

现实生活中,不仅女员工怀孕难、生育难,就业性别歧视的问题还相当严重。有报道说,在毕业生们都在奔波找工作的“就业季”,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最大的愿望就是不遭性别歧视。男性女性各有特点,希望用人单位综合考虑岗位特征,不要一味将女大学生拒之门外,对于优秀的人才,应该给予其正当竞争和发展的机会。

一桩桩女生就业被歧视的案例让人同情与纠结。不少人认为,女生“学得好”不如“嫁得好”。为了就业,有的女生选择找男友“借船出海”,有的女生选择傍大款,当“毕婚族”。在“女科学家高层论坛”上,教育部原副部长吴启迪曾表示,“受到一些灰姑娘嫁入豪门的电视剧影响,有相当部分女大学生出现了傍大款的观念,这是一种悲哀,我感到很痛心。”

客观地讲,“做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念确实对女大学生产生了一定的误导。作为成功女性的吴启迪对女生傍大款感到痛心,提醒女大学生通过自身的努力,做到既“做得好”又“嫁得好”,达到事业家庭双丰收。对女大学生具有励志意义。但是,在求职难、怀孕难、生育难的性别歧视现实面前,我不忍心对大学生傍大款、做毕婚族说三道四。

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发布的《中国职场性别歧视状况研究报告》。报告显示:招聘中基于性别的歧视依然严重,平均每4个女性被调查者就有1个因自己的性别而被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学历越高的女性求职被拒率也呈升高的态势。而来自大学校园的调查数据更加惊人,目前约70%%的女大学生认为在求职过程中存在男女不平等。四成以上女大学生认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存在性别歧视。

在性别歧视的现实面前,女大学生虽然有凭本事敲开用人单位大门的勇气,可是面对畸形的用人潜规则,她们也无计可施。女生“傍大款”,尽管带有强烈的功利主义色彩,但是也折射出当前社会畸形的用人理念和女性就业难的现实。不可否认,女性怀孕、哺乳会影响工作,还需要休产假、请哺乳假。用人单位拒招女性,不让女性怀孕、生育,似乎算盘打得很精,但是他们亵渎了女性的就业平等权利和法律法规的尊严。

女性怀孕、哺乳需要付出比男同胞多得多的辛劳,她们因为性别差异还要忍受畸形用人理念的歧视。虽然劳动法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充分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但是面对用人单位的潜规则,面对社会的歧视心态,法律又缺乏强大的执行力,导致性别歧视用人观仍有相当大的市场,才有了女经理自己请假自己批假的悲情故事。

对此,一方面女性要反思人生定位,打破功利思维,学会自立自强;政府、社会、学校要引导她们树立积极的就业观和婚姻观。更重要的是,性别歧视问题值得反思。除了媒体曝光、道德舆论呼吁以外,政府部门要有所作为,从法规制度的层面,对歧视女性的用人单位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增加其违规成本,用法律的力量矫正用人单位畸形用人观,保障女性权利。同时可以出台优惠政策和激励性措施,鼓励用人单位招聘女职工,鼓励女性自主创业,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用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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