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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超市偷东西 老板门前贴其照片喊家长来买单
www.fjsen.com 2011-09-16 17:33   来源:重庆商报    我来说两句

老板称此举只想提醒偷东西的孩子 律师表示其行为已构成侵权

9月4日凌晨,两名男孩走进南岸区金紫街一家超市购物,一人趁老板不注意,将两件食品偷偷带出了超市,整个过程正好被监控录像拍下。近日,气愤的超市老板将两人偷东西的视频截图张贴在超市门前,希望家长来为其买单。

疑惑

挑半天却不买东西

超市老板娘王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小超市开了半年多,今年夏天,超市一般都在凌晨1点半左右关门歇业。

王女士说,9月4日凌晨零点30分左右,两名十五六岁的男孩走进超市后,沿着货架慢慢悠悠地挑选。“一个人在隔壁那间屋,另一个人在收银台前面等他。”王女士说,在收银台前面的那个男孩并没有想购买东西的意思,但随后他也慢慢走进隔壁那间屋。

“我们的收银台位于两间屋子的夹角,我特意探头看了看隔壁屋子的男孩,看到那名男孩手中拿了一包泡凤爪”,王女士介绍说,她以为他们要来收银台结账,可没想到他们两个直接从出入口离开了。

“他没有结账吧!”这时,王女士便走出超市试图叫住两人。然而,两名男孩已跑出去20多米远了,加上光线不好,王女士看不清两人手中到底有没有拿食品,所以作罢。

调查

监控显示拿了食品

“我当时确实吃不准他们拿了东西没有,害怕自己看错了,从而得罪人”,王女士回忆说,回到超市以后,她一直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随后,她便调出监控录像来看了个究竟,结果监控录下了隔壁那名男孩拿东西的过程。

超市9月4日的监控录像显示,两名少年模样的男孩走进超市后,一名身着蓝色上衣的男孩走到收银台时,另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孩则将一瓶饮料放进了裤兜。随后,身着蓝色上衣的男孩走到隔壁那间屋子后,另一名男孩又将一包食品递到他手中,之后两人在没有付账的情况下快速离开超市。

行动

超市门前贴“警示”

心里想着不舒服,超市的老板自制了一张“警示”单贴在门口的玻璃门上。单子上写着“请孩子的家长,看到此图片后,来为自己的孩子买单”。下方则是四张当时拿走东西的视频截图,时间为2011年9月4日,凌晨零点30分左右。

记者注意到,超市两个出入口的玻璃门上都张贴着“警示”单。由于超市正好位于路口处,前来购买东西的市民还不在少数。大伙在进入超市大门之前,都会被这张“警示”单所吸引。

解释

想提醒不自觉的孩子

“遇到这些娃儿不懂事,我们也没有办法。”王女士的丈夫说,被偷走的东西值10元左右。“还是娃儿,我们抓到也不可能打他”,王女士说,想着丢失的东西也不贵,他们没向公安机关报案,“虽然钱不多,但是想起来不舒服”,王女士称,他们这样张贴“警示”单,并不奢望当事少年能回来买单,主要还是为了能给不自觉的孩子一个提醒,也希望家长们看到之后能更好地教育孩子。

律师说法

擅贴视频截图 超市老板侵权了

超市老板的做法引起不少市民的议论,有的认为超市老板太过分了,偷东西的是小孩子,不应该暴露他们的信息;有的则支持超市老板这样做,认为孩子的家长没有尽到管教的责任,因此应让家长自己来承担后果。

超市老板这样做到底是对是错呢?对此,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段勤律师称,在此次事件中,不管当事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在没有任何机关查证的情况下,超市经营者就将可能给对方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公之于众,已经属于民事侵权。此外,段勤还表示,即使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超市经营者也没有权利张贴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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