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由90后妈妈与80后爸爸组成的家庭,结婚仅4个月就起诉离婚,女方执意要监护3岁儿子的成长。但当沉重的生活压力让女方无法给儿子快乐的童年后,男方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日前,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的变更抚养权案。经过法官调解,女方最终同意将儿子交给男方抚养,男方则放弃由女方支付抚养费的要求。
1986年出生的张晨浩与1991年出生的李欣怡都是四川来锡打工人员。2007年,刚刚初中毕业的李欣怡不满于老家的贫困,外出打工,在江阴遇到了老乡张晨浩。生活阅历相对丰富的张晨浩对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妹妹十分照顾,主动帮她寻找工作、租赁房屋、熟悉环境,这让李欣怡心中分外感激。
相识2个月后,李欣怡被张晨浩的关怀体贴所感动,打工之余,两人经常出去吃饭、逛街、看电影。没过多久,李欣怡便被张晨浩的真情所打动,两人坠入爱河,之后,李欣怡便搬到张晨浩居住的地方开始了同居生活。2008年7月,两人的爱情结晶诞生了。此时李欣怡仅17岁,尚无法办理结婚手续。
起初,儿子的降临让张晨浩和李欣怡两人的感情暂时有所升温,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欣怡发现张晨浩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能干,工作收入一般,还经常和老乡出去玩到很晚才回家。李欣怡为了照顾儿子没法出去工作,经济上完全依附于张晨浩,于是两人经常为了经济上面的纷争而吵架。张晨浩每次吵架后都夜不归宿,李欣怡开始怀疑“丈夫在外面有了女人”,但是苦于没有证据,她也只能默默地将眼泪往肚里咽。
经济上的拮据,生活上的矛盾,让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淡,也经常为了生活琐事而争吵。到了2011年3月,李欣怡正式年满20周岁后,虽然两人感情不如从前,但是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两人还是领取了结婚证。不过正式的婚姻生活没过多久,李欣怡就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原因是李欣怡认为张晨浩在外面有了女人:“早离婚就早让他解脱。”经法院调解,2011年7月7月,俩人结束了仅4个月的婚姻。由于李欣怡坚持要儿子,张晨浩答应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
李欣怡毕竟20岁出头,很难扮演好一个母亲的角色,面对已满3岁的儿子,她经常无所适从。繁忙的工作、拮据的生活让她对照顾儿子心有余而力不足。昂贵的学费、医疗费、生活费也拖着李欣怡,使得她心力交瘁。
张晨浩每次探视儿子,发现他总是邋里邋遢,面有菜色,还有几分不应该有的沉默。此时,张晨浩心疼了,想要回儿子自己抚养。张晨浩便与李欣怡商量让儿子由他抚养,但是李欣怡不愿意。无奈,张晨浩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变更儿子的抚养权。
法院受理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李欣怡最终同意将儿子的抚养权转让给张晨浩,张晨浩也表示不要李欣怡支付抚养费。
- 2011-09-29儿子重度烧伤 妈妈毅然割头皮相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