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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停车救人被诬陷肇事 涉事司机怨其多管闲事
www.fjsen.com 2011-10-31 17:16   来源:山东商报    我来说两句
女子停车救人被诬陷肇事涉事司机怨其多管闲事
郭某夫妇查看监控录像。图片来源:山东商报
 

新闻源:本月中旬,在浙江海宁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看到有骑电瓶车的人倒地后,驾车经过的徐女士停车救助,被一对骑摩托车的夫妇举报为“肇事者”。最终在监控录像帮助下,徐女士被证实清白。令人惊讶的是,录像显示,这对驾驶摩托车的夫妇,才是与电瓶车发生刮擦致人受伤的“元凶”。

记者冀强整理报道:10月15日下午五点多,56岁的梁先生骑电瓶车在浙江海宁市一处路口,与他车刮蹭后摔倒,头部撞地失去意识。交警赶到现场后,仍在现场参与救人的郭某夫妇称,电瓶车是被一辆红色轿车撞的,车主已驾车逃逸。坐在摩托车后座郭的妻子则表示,自己看到了事故经过:“电瓶车骑的摇摇晃晃,然后一辆红色轿车从旁边擦过,电瓶车就倒了。”

面对镜头,郭某还表达了对红色轿车驾驶员的谴责:“因为我在现场扶那个老人,她(指轿车驾驶员)以为这个事情就能赖到我身上了。”参与事故处理的民警沈东其也向记者证实,在笔录过程中,郭某夫妇一直指认是那辆红色轿车撞伤了梁先生。

为弄清事实,海宁警方随后找到了红色轿车的驾驶员徐女士,她的说法却与“好心人”郭某夫妇的笔录大相迳庭。据徐女士介绍,当天她开车经过该路口时听到一声响,接着看到一辆电瓶车倒地,一个老人躺在地上,于是她将车靠边停下。下车后,她发现老人鼻子、嘴巴流血,那对骑摩托车夫妇准备将其扶起,被她制止,“老人是头部受伤,我们都不懂医护知识,要避免二次伤害。”随后,徐女士和郭某夫妇还有路人都报了120、110。

徐女士还表示,120接走伤者后,“因为有人在等我,我就开车走了。”她离开时,郭某夫妇还在现场。

由于他们坚称“红色轿车撞倒电瓶车”,24日,海宁交警部门召集郭某夫妇、徐女士、老梁家属一起观看了监控视频:事发时,由于一辆黑色轿车突然驶入,梁先生的电瓶车在左拐时与郭志敏驾驶的摩托车尾刮擦,电瓶车倒地。而此时,徐女士驾驶的红色轿车与事发地相隔一个车道,“一个车道是3.8米宽,就是说,徐女士离他们相差四米多,被诬为肇事者的徐女士,才是真正的好心人。”交警补充道。

见此情形,郭某夫妇显得特别尴尬。面对交警的询问,郭某居然辩称“当时你们又没有说调取监控录像出来。谁让她停下来的,她不停下来(帮忙)就不会有这事。”最终在交警劝导下,郭某最后向徐女士道歉。

其实人们的眼睛就是最好的摄像头,如果能好好利用它,监控就不需要了,可是不行,现在的社会怎么救人还要讲证据呢?

办案的警察咋不早点把录像调出来给人家看……其实,该被谴责的还有那辆突然变道的黑色轿车。人要推诿责任,这几乎是一个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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