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搜房网,搜索“恩济花园”的二手房,房价已经3万多了。63岁的退休教师陈女士叹口气说:“我的房子要是被判没了,可是没钱再买了,到时候去哪儿住啊!”陈女士已经购买并居住了8年之久的房产,有可能被原房主追回。而这套上百平方米的房子,对双方来说,都像命一样珍贵,争夺房产的官司,更是谁也输不起。
已经住了8年的房子,为何会突起争议?这起官司又会给读者带来哪些启迪呢?本报在10月19日报道此案后,记者又分别采访当事双方,了解了此案的来龙去脉。
起因
服刑期间房子被卖
恩济花园位于海淀区万寿路,是北京首批外销公寓社区,其在1994年的预售价格相当高,有众多高官和明星入住。如今49岁的赵女士就花125.91万元,在恩济花园买了一套面积为135.2平方米的房子。不过,入住才两年,她就因犯非法经营罪,而被羁押,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提起自己的这段经历,已经于2008年11月底被假释的赵女士并不觉得尴尬,她很坦然地对记者说:“简单点说,我就是介绍别人买美元犯了法。”然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出狱之后,她才知道早在2003年,恩济花园的房子就被她的母亲张某给卖了,买主就是陈女士,成交价格是65万元。
“我当时觉得特别奇怪,我是房屋产权人,没有我的委托和授权,这房子是怎么卖的?而且我买房子的实际房款加上装修,花了160万元,为什么只卖了65万?房管局凭什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房子过户了?”赵女士说,详细问了母亲后,她认为母亲当年是想去出租房,结果被中介“忽悠”着卖了房。
交易
神秘妇女是否存在?
记者如约见到了陈女士。陈女士介绍了当年的交易经过:她于2003年在《北京晚报》上看到鑫尊经纪公司刊登的房屋信息,并于7月4日在中介公司见到了张某。当时张某拿着赵女士的房本和身份证、户口本,中介告诉张某:“过户时房主本人必须来,如果来不了,要写份委托书并公证。”张某则回答:“我女儿在香港做生意,经常往返,只要提前告知,到时候就能来。”
陈女士说,2003年7月14日去房管局办过户手续时,张某领着一个中年妇女和一个小孩来了,并介绍说该中年妇女就是赵女士。“我和那个中年妇女一起站在过户窗口,由工作人员审核了身份证,整个过户过程挺自然的,没有异常。我也看了赵女士的身份证,当时没觉得和中年妇女有多大差别。”陈女士表示,过户手续递交上去后,等到7月30日房管局给她办下新的房产证,她和张某才一手交证,一手交钱,完成了交易。
但是,赵女士本人是绝不可能出现在过户大厅的,因为她一直在监狱服刑,直到2008年底才被假释。由于张某年事已高,赵女士拒绝记者采访张某,不过,对陈女士描述的交易过程,赵女士提出异议。她反驳说:“如果有个中年妇女冒充我,在7月14日当天签的协议书上,为什么不让中年妇女签,还让我妈签我的名?再说了,要真是我妈找人冒充我,我还敢告吗?我告的话就是告我妈诈骗,我妈要坐牢的。”
在双方打官司时,陈女士到法院见到了赵女士,她对记者说:“我仔细看了,她确实不是那个中年妇女,中年妇女是谁,只有张某知道。”当年的中介员工也作证称,确实是张某带了个中年妇女过来。但是,赵女士反驳说,中介一会儿说有委托书,一会儿又说有个中年妇女冒充房主,其实就是中介为赚钱在捣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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