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媒体关注 > 正文
女孩遭生父母养父母"踢皮球":8位爸妈 我到底是谁
www.fjsen.com 2012-02-08 08:35   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    我来说两句

新闻面对面

“生父把我送人,我很难过”

小嘉旭是巴南人,但14年来,她却不停地在巴南和江津的四户人家中“流转”。昨天,小嘉旭向记者说出了一些心里话。

记者:你的“爸爸妈妈”们把你送来送去,生他们的气吗?

小嘉旭:有一点,但是我也理解何爸爸和李爸爸。不过,就算李爸爸不要我了,也不该说我“死了”把户口给注销了啊!

记者:以后长大了、有钱了,会孝敬他们吗?

小嘉旭:一定会孝敬田爸爸和杨妈妈。

记者:那生父呢?

小嘉旭:不知道。他把我送人,我很难过。

记者:现在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小嘉旭:希望大家帮帮我,让我拥有自己的户籍和学籍。

律师说法

李某收养无效

解除何某收养关系可上户

昨日,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段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1999年前,我国的《收养法》并未规定,本案案例中第一任收养的情形须办理收养登记。所以孩子生父母把孩子送第一任养父母的行为有效。1999年,我国修改生效的《收养法》明确规定,收养需要经过登记才能生效。

本案的第二次收养发生于2001年以后,因此后面的收养关系无效。“第二任收养无效,也就意味着李家为孩子上户口的行为也无效。”此外,段勤还认为,第一任养父母把孩子送给第二任养父母收养的行为也是无效的。因为《收养法》规定,被收养人在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也就是说,第一任收养人不能再行送养。

对于孩子现在的户口问题,段勤建议,其生父母可以采取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与第一任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小孩与其生父母之间权利义务自行恢复,这个时候其生父母即可去为孩子办理户口了。

那么孩子上户后该和谁生活?段勤称,可以由孩子的亲生父母与现任“收养人”田荣盛夫妇协商决定。小嘉旭可以继续和田荣盛夫妇生活,但法律上将不会认可这种“收养行为”。同时,小嘉旭和田荣盛夫妻之间,也不会产生法律上的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记者 杨玺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